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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精神,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三江侗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近年來,全縣上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大力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工程,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績,全縣現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4項(侗族木構建筑營造技藝、侗族大歌、侗戲、多耶),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41項,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58項,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72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5人,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47人,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120人,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90人,縣級代表性傳承團體20個;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1個;自治區級保護示范戶16個,自治區級非遺扶貧就業工坊2家,自治區級傳統工藝工作站1個;廣西非遺形象體驗店6家、廣西非遺美食體驗店4家,非遺傳承基地10個。一批珍貴、瀕危和具有重要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社會廣泛參與、人人保護傳承的生動局面初步形成,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展示中華文化獨特魅力、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與此同時,在工業化、城鎮化背景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仍然面臨諸多挑戰,一些項目的傳承存在困難,依然存在后繼乏人的問題,保護工作基礎相對薄弱,政策保障力度和機構隊伍建設亟待加強。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的整體水平與民族文化濃郁厚重、文化生態良好的資源優勢還不相稱,與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譜寫“千年侗寨 夢縈三江”現代化建設新篇章的目標還有短板差距,有必要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頂層制度設計。
《實施方案》全面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決策部署,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廣西壯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文件精神,準確把握新時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歷史方位和重大意義,充分吸納和體現近年來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經驗和做法,從堅定文化自信、堅持以高質量發展統攬全局和圍繞“四新”主攻“四化”戰略高度,明確提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是做好新時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實施方案》的出臺,對于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奮力譜寫多彩三江現代化建設新篇章具有重要意義。
二、《實施方案》的工作目標
到2035年,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得到有效保護,工作制度科學規范、運行有效,人民群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參與感、獲得感、認同感顯著增強。進一步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動產業發展、鄉村振興,建設文化旅游強縣等方面的作用。同時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傳承體系更加健全,保護理念進一步深入人心,逐步形成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在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服務三江重大戰略中的作用更加彰顯。
三、《實施方案》的重點任務
《實施方案》共包括4方面12項具體任務。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方面,提出了完善調查記錄體系、完善代表性項目制度、完善代表性傳承人制度、完善區域性整體保護制度等4項具體任務。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水平方面,提出了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融合發展、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各行業協會,凝聚一批“引領者”等2項具體任務。豐富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創新性轉化成果方面,提出了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帶建設、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鏈條延伸、培育非物質文化遺產優質企業、科技賦能非物質文化遺產創新發展等4項具體任務。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播普及力度方面,提出了促進廣泛傳播、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及教育等2項具體任務。
四、《實施方案》的特色亮點
《實施方案》在完善調查記錄體系方面,一是優化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的類別、民族以及地域構成;二是積極協同國家、自治區、市級文化行政管理部門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與代表性傳承人推薦申報工作,全方位健全完善縣級代表性項目名錄體系;三是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對當地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進行普查,詳細摸清本鄉鎮資源的種類、數量、分布狀況、生存環境和保護現狀,并積極申報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在完善代表性傳承人制度方面,首先,健全縣級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制度,以傳承為核心,審慎開展推薦認定工作。對于集體傳承、大眾實踐的項目,認定代表性傳承團體(群體),同時完善退出機制。其次,加強傳承梯隊的建設,促使傳統傳承方式和現代教育體系相融合,拓寬人才培養渠道,使傳承隊伍不斷發展壯大。在完善區域性整體保護制度方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滋生發展的文化和自然生態環境實行整體保護,彰顯地域和民族特色。持續推進侗族文化(三江)生態保護區建設,朝著創建國家級(侗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的目標努力。深度挖掘“一村一品”示范村鎮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提升鄉土文化內涵,著力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小鎮、特色街區和展示體驗館,鼓勵社會力量開辦傳承體驗設施,從而形成一個集傳承、體驗、教育、培訓、旅游等多功能于一體的傳承體驗設施體系。在經費、政策等方面,適當向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村鎮、街區傾斜,助力其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場館、傳承所(點),開展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展示活動。在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融合方面,深入挖掘鄉村旅游消費潛力,支持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發展鄉村旅游等業態,做到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出一批特色鮮明、富含非物質文化遺產元素的主題旅游線路、研學旅游產品以及演藝作品。鼓勵合理運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進行文藝創作和文化創意設計,以此提升產品品質和文化內涵。利用互聯網平臺,拓寬相關產品推廣和銷售渠道。
此外,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及其代表性傳承人有機融入景區、商業區,對代表性傳承人入駐景區或商業區給予政策傾斜。積極將三江農民畫、侗族木構建筑營造技藝、侗族大歌、侗族刺繡、三江茶制作技藝、侗族服飾制作技藝、侗族打油茶、酸食糯食、侗族醫藥等非物質文化遺產融入景區,打造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體驗館,讓游客在侗寨中觀賞非物質文化遺產、學習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全面傳承與傳播非物質文化遺產,從而提升其影響力。結合“文化和自然遺產日”、傳統節日、傳統民俗活動,廣泛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和展演活動,重點打造如老巴坡會、“二月二”侗族大歌節、三王宮廟會、“三月三”花炮節、林溪土王節、“四月八”敬牛節、侗族多耶節、侗年、侗族月也等具有影響力的傳統民俗節日,使之形成帶動文化產業擴張的新態勢。
??五、《實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實施方案》從加強組織保障、加強政策保障、加強機構隊伍建設、加強經費保障、加強宣傳保障等5個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