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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江法院積極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通過耐心調解,高效執結一起涉企業合同糾紛案,既依法保障了申請人的勝訴合法權益,又盡可能地減輕了對被執行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造成的不利影響,實現了“雙贏”,為營商環境優化升級提供了充分司法服務和保障。
基本案情:申請執行人某木業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某林場的合同糾紛一案,因體制改革實施、受雙方合同和經營權的限制,被執行人某林場無法按合同約定供應木材,導致某木業有限公司因無法生產經營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某木業有限公司起訴至三江法院,要求被執行人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表示因資金短缺,經營困難,對巨額的賠償有困難而未能按期履行法律義務,故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經調查被執行人是有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及時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凍結被執行人名下財產。因涉案金額較大,執行法官主動深入企業走訪了解,耐心傾聽被執行人某林場的困難與擔憂,被執行人某林場法定代表人表示愿意履行還款義務、但是目前資金壓力大,希望法院能夠主持雙方調解。
執行法官耐心分析雙方發展的利弊,綜合考慮各方情況,經多次溝通與協調,引導雙方互相理解,最后申請執行人某木業有限公司愿意作出讓步,自愿放棄6個月的利息。目前,被執行企業已依法全部履行到位,案件圓滿執行完畢。
法治化營商環境,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人民法院是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參與者、推動者、踐行者,要深刻認識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服務意識,聚焦企業切身需求,立足執行職能作用,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展現出人民法院應有的責任和擔當。2023年至今三江法院辦理涉企案件309件,執行到位金額1998.07萬元,積極推進涉企案件調解工作,以法治引領和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助力三江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努力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不斷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