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換公租房
來源:
柳州市住建局 |
發布日期:
2024-03-1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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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換公租房需根據《柳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修訂)》(柳政規[2023]2號)第四十七條相關規定:承租家庭因家庭人口變化或家庭成員身體狀況改變等原因需調整配租房屋的,可向居住地所屬城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經復核,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城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調整意見并上報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房源情況統一調配。
符合保障條件家庭因就業、入學等原因需調換房源的,申請人可自行登錄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統發布房源調換意向,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提交換房申請至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啟動房源調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