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柳州市新市民租賃補貼申請相關規定(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困難家庭申請新市民租賃補貼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累計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由用人單位連續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滿1年以上(自提交申請之日起倒推滿1年以上);反映人已失業,已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已不符合申請條件,不能繼續領取租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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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4-03-26 16:48
來源: 柳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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