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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中心校、中學,縣民族實驗學校教育集團、縣民族初級中學、縣特殊教育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關于做好柳州市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柳教基〔2024〕27號)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縣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現就我縣今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招生原則
分區劃片、相對就近、全員入學、免試就讀。
二、鞏固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成果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權益。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切實保障每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嚴禁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家長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失學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各校要根據辦學規模、辦學條件和消除大班額等因素,合理編制年度招生計劃,于5月28日前報縣教育局備案。
(三)嚴格實行免試入學。各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擅自設定任何限制性報名條件,不得采用考試、測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不得在入學報名、新生報到等環節組織任何形式的面談,不得向學生詢問任何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知識類問題,不得以冬令營、夏令營、開放日等各種方式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不得將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三、切實做好特殊群體學生入學保障工作
(一)扎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各校要壓實“雙線四包”工作責任和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做好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組織和勸返工作,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穩步提高義務教育鞏固率,推動控輟保學從動態清零轉向常態清零。要統籌做好易地搬遷安置家庭學生義務教育入學保障工作,對集中安置區的學生要優先保障到配套學校就讀,對分散安置的學生要按片區、按地段安排到周邊相應學校,確保搬遷戶學生與當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保障隨遷子女入學。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認真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等規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學前教育完成證明、生育證明、戶籍地無人監護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嚴禁要求家長到相關部門開具房產、戶籍等證明,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回戶籍地就讀的,學校要依法予以接收。
(三)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工作。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建立本地農村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的入學工作臺賬。加強教育關愛,建立學校教師、志愿者等與學業困難兒童“一對一”結對幫扶機制,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增強學習興趣,提高學習能力。建立健全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門信息共享制度,加大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輟學學生勸返復學工作力度,確保應返盡返。
(四)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按照《自治區教育廳 自治區殘聯關于做好2024年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推進融合教育,普通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近就便就讀,并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無法到普通學校接受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通過安排入讀特殊教育學校、送教上門等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對于入學安置有爭議的,由縣教育局牽頭組織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明確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確保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五)認真落實教育優待政策。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落實好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急需緊缺人才子女及政策規定的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的教育優待政策,妥善做好入學服務工作。
四、入學條件
????小學和初中入學一般采取登記入學或書面通知入學。
(一)小學招生
1.凡戶籍在我縣,年滿6周歲(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憑戶口本、房產證(就讀縣城學校提供)等,在規定時間內到戶籍所在地小學辦理入學報名手續。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原因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需要緩學的, 須提出申請,經相關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執行。
縣民族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小學部北校區、縣民族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小學部南校區、古宜鎮中心小學、古宜鎮第二小學等縣城小學,為了解縣城戶籍生生源情況和入城購房戶子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非縣城戶籍生生源情況進行新生預報名,新生預報名時間為7月中旬;縣城戶籍生直接到對應社區小學預報名就讀;入城購房戶子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非縣城戶籍生,由縣教育局組織預報名,再根據縣城各小學的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就讀,縣城學校無法安排的,統籌安排到縣城周邊的小學就讀。
2.戶籍不在我縣的適齡兒童入學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初中招生
小升初學生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憑戶口本、房產證(就讀縣城學校提供)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到戶籍所在地初中辦理入學報名手續;初中集中縣城學校辦學的鄉鎮的小學畢業生,到對應的初中就讀;鄉鎮中學須整體接收本鄉鎮中心校全部小學畢業生,縣民族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小學部畢業生直升初中部就讀,易安配套學校江川小學畢業生對應到江川中學就讀。各初中學校要創造條件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各中心校于7月10日前將畢業生名冊(含送教等所有學生)移交對應的初中學校。
五、學區劃分
(一)各鄉鎮一年級新生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特殊情況由中心校統籌安排。
(二)各鄉鎮小學畢業生對應升入本鄉鎮初中就讀;初中集中縣城學校辦學的鄉鎮,小學畢業生到對應的初中就讀,鄉鎮對應就讀初中學校如下:丹洲鎮、程村鄉、老堡鄉對應到古宜鎮二中就讀,和平鄉、高基鄉對應到斗江鎮中學就讀,八江鎮、洋溪鄉對應到古宜鎮四中就讀,同樂鄉對應到縣民族初級中學就讀,良口鄉對應到古宜鎮江川中學就讀。
(三)縣城一年級、七年級新生學區劃分按照《關于印發2021年秋季學期縣城義務教育戶籍生學區劃分方案的通知》(三教字〔2021〕47號)文件執行,如有調整,則按調整方案執行。
六、招生時間
縣城小學、初中戶籍新生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12日,非縣城戶籍新生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13日;各鄉鎮小學、初中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預報名工作,并上報名冊到縣教育局。縣城一年級新生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預報名,鄉鎮中心校和各初中學校自行組織預報名。
七、努力提高招生入學服務水平
(一)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則,提前明確、廣泛宣傳報名登記所需材料、報名時間和辦理方式。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應當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二)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各校要主動向社會公布招生入學工作咨詢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等信息,做好宣傳引導,加強對招生政策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解讀工作,安排專人專班進行接待接訪,堅決杜絕因宣傳內容不規范不準確、宣傳解讀不到位而引發的負面輿情,引導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念。
(三)提高招生入學信息化水平。縣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推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建設。?
八、加強招生入學工作監管和宣傳
(一)加強組織領導。義務教育招生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政策性強、關注度高,各校要加強招生入學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統籌,科學制定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在保持招生政策穩定性和連續性的同時,細化各項工作措施,確保招生工作有序進行。要完善應急協作機制,制定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確保平穩順利完成招生。
(二)加強編班管理和學籍管理。各義務教育學校要規范實施學生隨機均衡編班,按照隨機方式對學生和教師實行均衡編班,嚴禁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特長班、尖子班,不得以分層走班等形式變相分快慢班。原則上,小學、初中所有班級學生數分別不超過45人、50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班級(56人及以上)。要加強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新生電子學籍注冊工作須于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休學、轉學等業務要在10個工作日內核辦完畢。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按照國家和自治區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學生學籍管理。嚴禁學校借轉學名義變相掐尖招生,嚴禁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
(三)加強學生檔案管理。各初中學校要做好2024年學區生與非學區生的身份甄別,并按類整理歸檔,要將學生信息備案存檔至少三年以上。各初中學校在2024年非學區新生入學通知書上,要明確告知學生將不能享受三年后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推薦政策,并完善簽收手續。
(四)嚴格監督問責。自治區已將落實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年度市縣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范圍。各校要嚴格落實《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印發〈2024年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24號)要求,縣教育局成立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各校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專班,全面排查整改存在的問題,暢通舉報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切實維護群眾利益,提高招生入學工作公信力。要將招生入學工作作為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的重點內容,適時對轄區內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要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因監管不到位、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地方,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江縣教育局招生咨詢電話:8611591
附件:
1.三江侗族自治縣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工作專班
2.三江縣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排序(條件)和材料清單
3. 休學申請表
4. 緩學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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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縣教育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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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選項:(網絡)主動公開 ?????????????????????
三江侗族自治縣教育局辦公室 ???????????2024年5月22日印發??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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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縣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工作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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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長:吳永華??縣委教育工委副書記,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吳先繁??縣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海金??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縣教育局黨組成員
組 ?員:吳興鋒??縣教育局基礎教育股股長
????????胡昌文??縣教育局行政辦公室主任
????????楊茂才??縣教育局政策法規安全股股長
????????吳慶余??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莫思榕??縣教育局紀檢室工作人員
專班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基教股,負責統籌做好全縣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工作。
附件2
2024年三江縣縣城義務教育招生入學
排序(條件)和材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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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縣城戶籍生
預報名 地點 | 生源類型 | 預報名時需審驗的材料 (查看原件,交復印件) | 就讀學校 |
縣民族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小學部北校區 | 江濱社區戶籍生、白石寨和三元寨戶籍生、居住在江濱社區的水上大隊戶籍生、江濱社區分散易安戶子女(不含厘金灘)。 | 1.戶口簿(父母子女關系)。 2.房產證或購房合同(購房協議書)。 3.易安戶須有縣易服中心開具的易安戶證明。 | ?縣民族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小學部北校區 |
縣民族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小學部南校區 | 城南社區戶籍生、大洲村和西尤村戶籍生、居住在城南社區的水上大隊戶籍生、城南社區分散易安戶子女。 | 1.戶口簿(父母子女關系)。 2.房產證或購房合同(購房協議書)。 3.易安戶須有縣易服中心開具的易安戶證明。 | 縣民族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小學部南校區 |
古宜鎮中心小學 | 鼓樓坪和城北社區戶籍生、大竹村戶籍生(不含白石寨和三元寨)、富安小區易安戶子女、居住在鼓樓坪和城北社區的水上大隊戶籍生、鼓樓坪和城北社區分散易安戶子女。 | 1.戶口簿(父母子女關系)。 2.房產證或購房合同(購房協議書)。 3.易安戶須有縣易服中心開具的易安戶證明。 | 古宜鎮中心小學 |
古宜鎮第二小學 | 周坪村、洲北村戶籍生、厘金灘易安戶子女。 | 1.戶口簿。 2.易安戶須有縣易服中心開具的易安戶證明。 | 古宜鎮第二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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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縣城戶籍生(外縣須持有縣城有效居住證半年以上)
生源類型 | 預報名時需審驗的材料 (查看原件,交復印件) | 就讀學校 |
1.有縣城房產的非縣城戶籍適齡兒童。 | 1.房產證或購房合同(購房協議書);2.戶口簿(父母子女關系)。 | ? 由縣教育局根據縣城小學學位情況統籌安排,縣城小學學位已滿的,統籌安排到縣城周邊小學就讀。 ? |
2.投靠縣城親友的孤兒、留守兒童,軍烈屬子女。 | 1.就讀對象戶籍所在社區、村委開具的孤兒證明、留守兒童父母雙方外出務工證明;2.縣城親友戶口簿;3.學生本人戶口簿;4.軍烈屬相關證明;5.留守兒童父母委托親友監護的委托書(要有父母和親友簽字)。 | |
3.父母在縣城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的非縣城戶籍適齡兒童。 | 1.父母所在單位的工作證明; 2.學生戶口簿;3.非三江戶籍人員要有有效居住證。 | |
4.在縣城經商(含招商引資)的非縣城戶籍人員子女。 | 1.營業執照;2.門面租賃合同(或門面購買合同)或者縣城房屋租賃合同(半年以上);3.學生戶口簿;4.非三江戶籍人員要有半年以上有效居住證。 | |
5.在縣城居住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 1.父母雙方或一方半年以上就業證明(勞動用工合同、攤位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等其中一份材料); 2.學生戶口簿;3.非三江戶籍人員要有半年以上有效居住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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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小學生休學申請表
學生基本信息 | 學生姓名 | 性別 | 學籍號 | ||||||
戶籍 所在地 | 是否脫貧戶 | 是否易安 | |||||||
就讀學校 名稱 | 就讀年級 | 班級 | |||||||
就讀學校聯系電話 | 申請休學期限 | ||||||||
休學理由 (由學生或家長填寫) | ? ? 學生或家長簽名: ??????????????????聯系電話: ???????????????????????????????????????????????年???月 ??日 | ||||||||
村委意見 | ? ????????????????????????????? ???????????????????????????????年 ??月 ??日 (蓋章) | ||||||||
學校意見 | ? ?????????????????????????????? 年 ??月 ??日 (蓋章) | ||||||||
教育局意見 | ? ????????????????????????? 年 ??月 ??日 (蓋章) | ||||||||
備注 |
休學申請及辦理程序:一是學生或家長填寫休學申請表;二是村委、學校、縣教育局依次審核蓋章;三是學校登錄學籍系統上傳休學申請表及佐證材料;四是縣教育局上學籍系統審核通過。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此表一式四份,家長、村委、學校、教育局各存一份。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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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縣適齡兒童少年緩學申請表
姓名 | 性別 | 是否殘疾 | |||
家長姓名 | 聯系電話 | 是否脫貧戶 | |||
戶口住址 | 是否易安戶 | ||||
家長申請 理由 | ? ? ? ?????????????????????????????????家長簽名: ??? ???????????????????????????????????????年 ??月 ??日 | ||||
村委、社區意見 | ? ??????????????????????????????????????蓋章: ????????????????????????????????????????????年 ??月 ??日 | ||||
學校意見 | ? ??????????????????????????????????????蓋章: ?????????????????????????????????????????????年 ??月 ??日 | ||||
縣教育行政部門意見 | ???????????????????????????????????? 蓋章: ??????????????????????????????????????????年 ??月 ??日 | ||||
備注 |
此表一式四份,家長、村委、學校、教育局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