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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申請直冠“廣西“企業名稱:
(一)企業的注冊資本達到200萬元以上;
(二)從事科研、咨詢服務行業的企業注冊資本達到50萬元以上;
(三)在區內各少數民族自治縣以及南寧轄縣(不包括市區)設立的企業,其注冊資本達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允許直冠“廣西”名稱;
(四)國家和自治區重點項目企業;年出口額達到人民幣2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持有馳名商標或著名商標的企業;經營國際旅游業務的企業;產品屬高科技的企業以及國有科研機構,申請直冠“廣西”名稱不受注冊資本限制;
(五)注冊資本達到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文化企業,名稱中可直冠“廣西”行政區劃。原直冠“廣西”的文化事業單位改制為企業,或者直冠“廣西”的文化企業改制為公司的,其名稱直冠“廣西”不受注冊資本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