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車貨總重是如何認定的?
來源:
廣西交通運輸廳 |
發布日期:
2024-01-25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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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公路收費站對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的稱重結果是判定其是否滿足核載標準、能否享受“綠通通道”政策的重要依據之一。
通行高速公路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統一由出口收費站負責對車貨總重進行認定。考慮到稱重設備可能出現的合理誤差,對車貨總重超限超載幅度未超過5%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比照整車合法裝載車輛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計量行政部門負責計量糾紛的調解和仲裁檢定,司機針對稱重檢測結果提出異議的,高速公路出口收費站應提示司機依法申請計量仲裁檢定,并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切實保障司機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