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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財政局、民政局:
為進一步完善我區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切實減輕城鄉困難群眾的醫療負擔,促進我區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健康發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完善我區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制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醫療救助對象
我區醫療救助對象(以下簡稱救助對象)包括以下四個類別人員:
一類人員: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二類人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以下稱城鄉低保對象)。
三類人員:城鄉困難低收入家庭成員(以下稱城鄉低收入對象)。
四類人員:享受相關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其中,一、二、三類人員是重點救助對象,四類人員由各地根據籌資情況逐步納入醫療救助范圍。
脫貧攻堅期間,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按規定全部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并按對應類別給予醫療救助,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同時對應多個類別的,按可享受的最高類別標準給予醫療救助。
二、常規住院醫療救助
住院醫療救助不設起付線,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補償(報銷)并扣除社會定向醫療捐助資金捐助后,剩余的合規醫療費用計入住院醫療救助,救助對象按以下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給予救助。
(一)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應計入的住院醫療救助費用的100%給予救助,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為40000元。
(二)城鄉低保對象中的重度殘疾人(指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的殘疾人,以殘疾人第二代證或殘疾軍人證為準,下同)按應計入的住院醫療救助費用的95%給予救助,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0元。
(三)其他城鄉低保對象按應計入的住院醫療救助費用的90%給予救助,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0元。
(四)城鄉低收入對象按應計入的住院醫療救助費用的80%給予救助,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為10000元。
住院醫療救助的診療項目、用藥目錄、醫療服務、定點醫療機構等,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相關規定執行。確需到上一級醫療機構或異地就醫的救助對象要按規定辦理轉診或報備手續。
三、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救助
(一)根據我區現行的診療病種實際,將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各種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不全的腎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調節劑治療、重型和中間型地中海貧血、血友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重度聽障兒童人工耳蝸植入、重性精神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急性期)、塵肺、兒童苯丙酮尿癥、尿道下裂、人感染禽流感、腦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氣腫等疾病及各類心臟和顱內手術治療等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范圍。具體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如下:
1.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應計入的住院醫療救助費用的100%給予救助,經常規住院醫療救助后支付限額再增加20000元,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為60000元。
2.城鄉低保對象中的重度殘疾人按應計入的住院醫療救助費用的95%給予救助,經常規住院醫療救助后支付限額再增加20000元,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為50000元。
3.其他城鄉低保對象按應計入的住院醫療救助費用的90%給予救助,經常規住院醫療救助后支付限額再增加10000元,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0元。
4.城鄉低收入對象按應計入的住院醫療救助費用的80%給予救助,經常規住院醫療救助后支付限額再增加10000元,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0元。
(二)救助對象經常規住院醫療救助后,剩余個人自付合規醫療費用當年累計仍超過2萬元的,超過2萬元以上合規醫療費用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范圍,每個類別在常規住院醫療救助的基礎上,支付限額分別再增加20000元、20000元、10000元、10000元,每個類別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分別達到60000元、50000元、30000元、20000元。
四、專項醫療救助
專項醫療救助,是指針對有關職能部門組織開展的、采取單病種定額付費方式或其他方式進行專項集中免費(或部分免費)救治行動或項目實施的醫療救助。
對各類專項集中免費(或部分免費)救治行動或項目實施醫療救助涉及的救助對象、救助標準、救助程序以及救助費用均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執行,救助對象年累計救助總額不超過常規住院和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救助年封頂線之和。
五、門診醫療救助
(一)常規門診特殊慢性病救助。對患有全區統一規定的門診特殊慢性病以及對患有前述所列重特大疾病病種等納入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救助范圍的患者,需要長期藥物維持治療的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和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城鄉低保對象給予門診醫療救助。門診醫療救助不設起付線,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補償(報銷)并扣除社會定向醫療捐助資金捐助后,剩余的合規醫療費用計入門診醫療救助,救助對象按以下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給予救助。
1.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應計入的門診醫療救助費用的100%給予救助,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為4000元。
2.城鄉低保對象中的重度殘疾人按應計入的門診醫療救助費用的95%給予救助,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
3.其他城鄉低保對象按應計入的門診醫療救助費用的90%給予救助,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元。
(二)重特大門診特殊慢性病救助。對患慢性腎功能不全的腎透析、各種惡性腫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調節治療、重型和中間型地中海貧血、血友病、耐多藥肺結核等重特大門診特殊慢性病,需長期門診治療的救助對象,門診合規治療費用按不同對象類別的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救助標準及相應的報銷比例給予救助,門診救助費用與住院醫療救助費用合并計算并入住院年度累計救助最高支付限額。
六、醫療救助的管理
(一)加強政策銜接。各地要加強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等制度的銜接,形成制度合力;加強與慈善事業的有序銜接,實現政府救助與社會力量參與的高效聯動和良性互動。
(二)加快信息化建設。各地要結合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工作實際,加快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各地民政部門要通過數據共享等方式每月將城鄉特困救助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城鄉低保對象、認定有效期內城鄉低收入對象的名單提供給同級醫療保障部門,實現救助對象信息與醫保信息系統對接,確保救助對象信息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的信息共享。對不能通過“一站式”直接結算系統進行醫療費用結算的救助對象,各地醫療保障部門要制定具體工作措施,明確具體經辦流程,確保符合條件的城鄉困難群眾能及時得到醫療救助。
(三)加強預算績效和資金管理。各地醫療保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按照國家、自治區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在項目預算中對照區域績效目標要求做好績效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同時,要加強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快預算執行進度,醫療救助資金累計結余不得超過當年籌集資金的15%,對未如期實現區域績效目標或結余資金過多的市、縣(市、區),自治區將根據情況減撥或停撥補助資金。
本通知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符的,按照本通知執行,今后國家、自治區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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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
2019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