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2022年3月24日)第二十七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分娩后,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產假六十天,二孩增加產假七十天,三天增加產假八十天。第十四條規定:依法收養子女的夫妻和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收養的子女以及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計算。重組家庭后再生育第一個小孩,按一孩計算休產假六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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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4-04-23 17:25
來源: 柳州市衛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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