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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水保許可〔2025〕9號
“從江印象”文旅綜合體項目臨時棄土場
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許可
(審批)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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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都柳江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你單位提交的《“從江印象”文旅綜合體項目臨時棄土場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的函》收悉,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本機關受理你單位提交的《“從江印象”文旅綜合體項目臨時棄土場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表》等相關材料,決定準予行政許可審批。
一、?水土保持總體意見
(一)基本同意建設期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面積為4.89hm2,建設單位貴州都柳江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本項目建設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者。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執行建設類項目一級目標。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標為:水土流失治理度達到 97%,土壤流失控制比達到1.0,渣土防護率達到92%,表土保護率達到95%,林草植被恢復率達到96%,林草覆蓋率達到23%。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分區及防治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設期水土保持補償費金額為:伍萬叁仟柒佰玖拾元整(¥:53790.00)。
二、須繳納的水土保持補償費按相關規定向項目所在地稅務部門在項目開工前應一次性繳納。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應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的各項要求,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續設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切實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二)嚴格按方案落實各項水土保持措施。各類施工活動嚴格限定在用地范圍內,嚴禁隨意占壓、擾動和破壞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剝離和棄渣綜合利用。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棄渣要及時運至方案確定的專門場地。根據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實施進度,嚴格控制施工期間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本項目的地點、規模如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發生重大變更,應補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須報我局審批。
五、本項目在竣工驗收和投產使用前應通過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備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材料;水土保持設施未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生產建設單位不得投產使用。
六、根據《自治區水利廳關于嚴格落實<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的通知》(桂水水保〔2023〕4號)要求,本項目《“從江印象”文旅綜合體項目臨時棄土場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行政許可審批決定書有效期為三年,由2025年6月23日至2028年6月2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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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