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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三江縣帆婷百貨商行等93家出版物零售單位于2025年12月23日,涉嫌在《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中登記的經營場所不實,違反了《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九條第(三)項的規定。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三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無固定經營場所的問題,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到門店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于 5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報告整改情況。若逾期未履行上述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及相關后果由你(單位)自行承擔。
經實地核查,你(單位)查無下落,采取直接送達和郵寄送達方式無法將《責令改正通知書》送達,現依法以公告的方式送達。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該文書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附件:1.《責令改正通知書》((三)文綜改字〔2025〕???25號)(此通知書涉及93家單位,因數量過多且正文內容一致,所以僅放一份作為樣本)
2.涉責令改正的93家出版物零售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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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