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縣建筑工程總公司“11·3”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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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日8時許,三江縣洋溪鄉高路村傳統村落項目建設工程作業現場,發生一起致一人死亡的高處墜落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65萬元。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權限的通知》(柳政發〔2013〕57號)的有關規定,為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事故調查組由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人社局、縣總工會、縣司法局為成員單位,全面負責事故調查工作。同時,邀請三江縣紀委監委派員參加事故調查工作。
為及時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汲取事故教訓,事故調查組堅持以“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深入開展事故調查工作。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經過、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以及整改措施建議。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一)項目建設單位。三江侗族自治縣三江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法定代表人吳某賢,主要經營范圍為電力技術咨詢服務,房地產開發、建造、銷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設施等。(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項目施工單位。三江侗族自治縣建筑工程總公司,為集體所有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法定代表人趙某良,經營范圍:市政工程建筑、房屋建筑(建筑三級),房屋裝修、房地產開發、裝潢設計、廣告設計制作、牌匾制作;建筑材料、鋼材銷售;建筑用砂露天開采與銷售;場地準備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XXX,有效期2019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26日,許可范圍:建筑施工;
持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編號:XXX,資質類別及等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有效期至2021年3月17日。
2020年7月27日,三江侗族自治縣建筑工程總公司與三江侗族自治縣三江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了《三江縣洋溪鄉高路村傳統村落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SJDL-SG-20200710)》,工程內容為新建排水溝、新建擋土墻、新建休閑長廊、新建涼亭、池塘整治、新建青石板路、風雨橋維修等,工期總日歷天數為150日歷天。
二、事故發生時間:2020年11月3日8時許。
三、事故發生地點:事故發生在三江縣洋溪鄉高路村中寨屯,位于高路村村部后面。
四、事故發生簡要經過
2020年11月3日7時左右,龍某躍進入涼亭爬到距離地面4.2米的橫梁上作業,實施涼亭立柱穿方,作業過程中由于木板突然斷裂,致使其從高處墜落,經搶救無效死亡。
五、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情況
8時10分左右現場工作人員打電話給高路村黨支部書記鄭某強,8時15分鄭某強趕到事發現場,鄭光強趕到現場后發現情況嚴重,立即撥打120、110報警電話。
9時08分洋溪鄉衛生院醫務人員趕到現場進行搶救,9時50分洋溪鄉衛生院醫務人員宣布龍某躍搶救無效死亡。
六、死者基本情況
姓名 | 傷害 程度 | 性別 | 年齡 | 戶籍所在地 | 職業 |
龍某躍 | 死亡 | 男 | 50 | 湖南 通道 | 木工 |
七、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龍某躍在4.2米高的橫梁上進行施工作業,因未按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高空墜落地面,導致死亡。
(二)間接原因
三江侗族自治縣建筑工程總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沒能及時發現在建的涼亭方條存在安全隱患,方條斷裂掉落造成人員傷亡;對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只是口頭交代,流于形式;公司未有效督促龍某躍按規定佩戴、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三)事故性質
調查認定,三江縣建筑工程總公司“11·3”高空墜落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八、事故責任的認定及處理建議
(一)三江侗族自治縣建筑工程總公司,現場安全管理缺失,未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未有效督促龍某躍按規定佩戴、使用安全防護用品;未對龍某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對事故負有責任,建議由三江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對其給予行政處罰。
(二)袁某繁,作為項目經理、施工現場負責人,未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未按規定組織員工學習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到位,未能認真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對事故負有責任。建議由三江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對其給予行政處罰。
(三)龍某躍,木工,在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攀爬高處作業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鑒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議不予追究責任。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議
(一)建議縣住建局加大對建筑施工企業的監管力度,結合“全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對建筑施工行業企業現場管理混亂、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冒險、違章作業現象嚴重等現狀,進行一次清理和整頓,嚴厲打擊現場管理混亂和違章指揮、冒險作業、違章操作等行為,杜絕“11·3”事故相類似的事故再次發生。
(二)三江侗族自治縣三江電力有限責任公司要加強安全管理,督促承包單位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三)三江侗族自治縣建筑工程總公司一是要加強項目工地安全管理,加大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力度,督促從業人員嚴格落實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格按要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規定佩戴和使用。二是要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操作技能,增加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加大對高處墜落等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確保生產安全,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三江侗族自治縣建筑工程總公司
“11·3”安全事故調查工作組
?????????????????????????????????????????????????????????????????????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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