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縣發改局機構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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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點:侗鄉大道22號(建設大廈4號樓11樓)
辦公電話:0772-8612172
職能簡介:發展和改革局是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是綜合研究擬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政策,進行總量平衡和投資管理、價格管理,指導全縣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宏觀經濟調節部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改革和發展綜合股、投資股、農村經濟發展股、物價股、糧食和物資監督管理股、規劃建設與安全倉儲股、重大項目辦公室、縣能源辦公室、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價格認證中心。
辦公室:負責會議組織、文電運轉、檔案管理、秘書事務、督查督辦等機關政務以及機關財務、資產管理、保密、信訪工作、保衛等行政事務,承辦局機關黨務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人事、勞資及年度考評工作,制訂本局干部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承辦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的申報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和計生工作。承辦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普法教育、機關政務的組織實施工作以及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各專項規劃,負責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預警和重大問題研究,負責綜合性重要文件和報告的起草,組織重大課題研究。研究提出國家實施開發三江縣專項規劃和有關政策建議;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重大方針、政策,分析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中綜合性、全局性和深層次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提出社會分配、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對策措施等工作。
投資股:研究投融資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匯總編制及下達縣本級財政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匯總申報國家、區、市專項投資計劃;負責全縣基本建設及對外招商項目庫的建立和管理;研究全縣基礎設施的發展狀況、市場需求和項目布局及其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牽頭負責本局行政審批事項,綜合管理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工作,統一受理行政審批申請,統一送達行政審批決定;負責社會領域項目的審批、核準或備案。
農村經濟發展股: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組織申報國家、自治區和柳州市投資的農林水建設項目計劃,研究提出農村基礎設施計劃。編制和組織實施以工代賑投資項目計劃;研究提出小城鎮經濟綜合開發規劃,綜合實施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等工作。
物價股: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自治區頒布的工農業產品、經營服務、公用事業房地產等價格政策。研究制定本縣范圍內價格改革方案。研究提出本縣工農業產品、經營服務、公用事業和房地產價格管理范圍、原則和辦法。依法制定和調整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工農業產品、經營、公用事業和房地產價格。協調處理權限范圍內的重大價格爭議。參與電力、水利等壟斷經營行業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關價格建議。負責組織對應實行價格聽證的重要商品和公益性價格聽證會。負責市場價格進行預測、監控。負責本縣工業品、農產品、公用事業收費成本核算工作。負責收集和發布有關價格信息。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國家和自治區頒布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性事業收費、中介收費等政策法規。會同有關部門對本級需要制定和調整的國家和自治區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審核。負責對屬于本級管理權限范圍內的收費項目及標準制定和調整。負責核發屬于本級管轄的收費單位的《收費許可證》和《收費員證》。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收費綜合年審工作。
糧食和物資儲備股:履行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關法律、《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以及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負責糧食行政執法和審核、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負責承辦與全縣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工作。會同市場監督、衛生、物價、財政等部門加強對糧油市場的管理,維護糧食流通秩序,穩定糧食市場。制定和實施糧食與應急物資供應應急預案,掌握糧食市場動態,確保糧食和應急物資儲備安全。負責糧食流通計劃的制定,落實自治縣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以及專項儲備糧收儲、輪換的計劃,提出動用儲備糧的建議。負責軍糧供應管理工作。會同民政和應急管理部門做好困難地區、災區群眾的糧食和應急物資供應和糧食市場價格監控與預警。承擔糧食流通的協調事務和行政統計、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組織實施“放心糧油”工程。研究提出自治縣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編制糧食流通、加工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研究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中央、自治區和柳州市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權限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并指導實施。承擔直屬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管,承擔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管。制定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倉儲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擬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制定有關技術規范并監督執行,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及局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重大項目辦公室:負責提出全縣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的中長期規劃、投資前期工作計劃和年度投資計劃;負責全縣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的綜合管理,參與中帶昂木的各項前期工作;負責制定全縣重大項目規劃,建立前期項目庫;編制城建基礎設施網絡發展規劃;協調民營企業重大項目投資服務工作;督促檢查、協調解決項目前期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并對資金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能源站:協助擬定全縣能源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承擔組織實施全縣能源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的事務性工作。承擔農村能源(沼氣、太陽能、光伏發電、風力發電等)開發和管理的事務性工作,開展農村能源科技開發、技術推廣、技術培訓、科普宣傳和技術服務。協調統籌能源科技進步和裝備相關工作,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開展能源行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能源領域開放合作,開展能源行業的統計、預測、預警。按權限歸口協助辦理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工作,指導協調尤其管道建設,承擔相關行業體制工作。
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貫徹和執行國家有關價格調節基金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價格調節基金征管工作的關規定;負責做好價格調節基金、重要商品風險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負責做好全縣價格調節基金征收協調工作。協助政府做好價格平抑工作,確保我縣市場價格基本穩定。
價格認證中心:貫徹和執行國家有關價格鑒定、價格認證、評估規定,嚴格執業、誠實服務、恪守信用;遵循客觀、公正、科學、效率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標準、程序和方法進行價格鑒定、評估;接受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的委托,承辦行政、刑事、民事、經濟、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種扣押、追繳、沒收等涉案物品(含動產和不動產)、涉稅、涉紀及糾紛財物、罰沒等物品的價格鑒定、評估,價格糾紛調解。接受委托承辦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以及舊機動車輛交易價格鑒定、評估;接受委托開展對有關商品和服務項目收費、調定價(標準)方案的可行性研究與價格行為合法性和價格水平合理性認證;面向社會提供有關價格法規、政策的咨詢,受聘擔任價格事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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