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機構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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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名稱:三江侗族自治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辦公地址:三江侗族自治縣古宜鎮江峰街23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公電話:0772-8612118
辦公郵箱:sjwt2304@163.com
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柳州市關于文化、體育、旅游、廣播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文化藝術、文化遺產、體育、旅游、廣播電視產業發展規劃,制定相關的產業政策。組織推進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旅游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綜合管理全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各項事業,指導開展各類群眾性文體活動。
(二)擬訂和組織實施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負責優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傳承普及和挖掘整理工作。負責和指導全縣文化遺產的學術科研和相關保護工作。
(三)指導和協調全縣廣播、電視系統技術的開發、推廣和應用。制定文化藝術創作、舞臺藝術精品工程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各類文化藝術作品的創作、評選和推薦工作,開展對外文化體育旅游宣傳和交流。
(四)負責全縣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負責全域旅游創建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國家A級旅游景區、生態旅游示范區創建。負責、指導全縣旅游市場開發、旅游產品開發、旅游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全縣旅游統計及分析工作。負責全縣A級景區、星級酒店(飯店)、農家樂、鄉村旅游區的管理工作。指導全縣賓館飯店(酒店)、農家樂、鄉村旅游區的星級評定工作,指導全縣旅行社申報和管理,組織實施旅游各項服務標準工作。
(五)指導全縣文化和旅游市場發展,對文化市場、各類廣播電視機構和旅游市場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范文化和旅游市場,協調和指導全縣假日旅游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縣文化和旅游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游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七)檢查指導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旅游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依法組織查處破壞文物的違法行為,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負責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旅游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旅游應急救援工作。
(八)依法對文化、體育、廣電、旅游從業人員實施管理,制定全縣本行業教育培訓規劃和人才培養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實施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和等級資格認定。
(九)完成自治縣黨委和自治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督查、督辦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事項的貫徹落實。承擔文電、會務、保密、信訪、財務、黨建、檔案、統計、政務公開、安全生產、人事管理、績效考評、后勤服務等工作。
(二)公共文體股。負責擬定全縣公共文化藝術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策劃組織全縣性的文化體育和旅游節慶活動。指導開展文化遺產挖掘、保護工作。指導文化志愿服務。
(三)規劃發展股。草擬并實施全縣文化、體育、旅游產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統籌鄉村文化振興和行業扶貧工作,組織實施文化和旅游扶貧項目。統籌旅游資源開發利用與服務質量標準評定工作。指導文化和旅游行業的星級評定、創建和管理。指導重點旅游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生態旅游、鄉村旅游、休閑度假旅游發展。指導文化和旅游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招商引資、文明旅游、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行業的政策、法規。承擔本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指導旅游各項服務標準工作。
(四)市場推廣股。草擬并實施年度全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宣傳方案。組織、協調本系統的文創產品、重點旅游區域、目的地和路線等各類宣傳和促銷工作。負責旅游行業統計與分析工作。負責本級文化和旅游相關網站和新媒體平臺的管理。負責各類信息宣傳和報送工作。指導文化和旅游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導游隊伍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外涉工作。
(五)廣電科技股。負責全縣廣電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保障工作。負責規劃、組織實施全縣文化體育活動場所設施建設,廣電“村村通”、“戶戶通”、無線發射基站等建設項目。擬定并實施全縣“廣電云”年度發展規劃。負責“廣電云”的上線、運行和管理。負責場、館、景區的智慧講解、電子閱覽等建設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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