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縣行政審批局服務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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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柳州市和自治縣有關行政管理體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行政審批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規范全縣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對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優化、壓縮時限,并對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協調解決進入政務服務中心事項辦理中出現的相關問題。
(三)承辦縣直部門、事業單位劃入的涉及投資建設、市場服務、食藥衛計、安全質量、基建項目、市政公用、環保城管、交通運輸、社會事務、涉農事務等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政府服務事項及相關勘驗工作,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實施行政審批相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四)負責統籌推進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協調推進行政許可事項的清理、規范、管理等工作,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負責縣本級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工作的協調、推進、指導和監督,負責審核并督促落實取消下放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五)建立和完善全縣政務服務體系,負責全縣政務服務平臺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縣直部門、雙重管理部門及中(區)、市直駐三江部門設置的窗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工作的規范、管理和監督。負責對自治縣政務服務中心、各分中心、鄉鎮政務服務中心的運行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對大廳內窗口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監管、教育培訓和檢查考核,負責對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行為進行監督。
(六)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柳州市有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全縣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政策規定,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柳州市有關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自治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協調、監督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協助各行業監管部門建設和管理全縣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建設。
(八)負責貫徹落實各級全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體系信息化建設。
(九)負責對進入自治縣政務服務平臺的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及其他政務服務等事項的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
(十)完成自治縣黨委、自治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三江侗族自治縣古宜鎮觀魚路65號;
辦公室電話:0772-86279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