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鄉村振興局關于做好2021年第三批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安排的通知
- 字體大小:[小
- 中
- 大]
各市、縣(市、區)鄉村振興局: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區財政廳已通過桂整合〔2021〕30號文件下達2021年第三批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到各縣(市、區,以下統稱縣),現就做好資金和項目安排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總量
本次下達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共49040萬元,全部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方向。
二、分配情況
本次資金分配主要考慮以下四個因素:一是傾斜支持20個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36000萬元。二是傾斜支持20個自治區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10000萬元。三是傾斜支持4個參照自治區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相關政策給予支持縣1240萬元。四是傾斜支持18個未被列為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脫貧縣1800萬元。
三、使用要求
(一)優化資金安排使用。各縣要落實主體責任,聚焦鞏固脫貧攻堅成果任務,做好查漏補缺、彌補短板弱項有關工作,資金重點用于解決農村供水保障不夠穩定、季節性缺水、防止規模性返貧等突出問題,切實發揮好資金的補短板作用。對于利用銜接資金支持建設的農村供水等設施,各縣要按照現有制度安排抓好后續管護,確保持續發揮作用。此次下達資金不確定用于產業的比例要求。
(二)加強項目管理監督。各縣要加強資金項目管理工作,優先選擇前期工作到位的項目,將資金盡快落到具體項目,避免資金閑置。加強項目實施的跟蹤調度,加快工作節奏,搶抓施工季節,發揮財政資金最大效益。及時將資金及項目情況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
(三)強化資金監督管理。各市鄉村振興部門要切實做好資金項目使用管理、監督管理等工作,落實好監管責任。各縣要嚴格按照《廣西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及《廣西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細則》等文件規定安排使用資金,嚴格落實公告公示制度,項目安排和資金使用結果一律及時公告公示。
四、其他要求
請各縣填寫報備表格,由市級匯總后于2021年12月27日前向自治區鄉村振興局報備。報備材料(電子版和蓋章掃描件)請發送至自治區鄉村振興局郵箱:zjc@fpb.gxzf.gov.cn(資金處)、xmc@fpb.gxzf.gov.cn(項目處)。
本通知未盡事宜,請與自治區鄉村振興局聯系。聯系人及電話:許馨雨(資金處),0771—2813921;韋貞貝(項目處),0771—2813695。
附件:2021年第三批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鄉村振興局
???????????????????????????????????????????2021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