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三江縣衛生健康局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取消行政許可的事中事后監管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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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三江縣衛生健康局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取消行政許可的事中事后監管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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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衛生計生辦、局機關各股室: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和《關于取消部分醫療機構<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核發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902號)、《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20〕13號)文件精神,做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設立許可核發行政審批項目取消以后的繼續監管工作,保證醫療市場的正確方向。現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該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審批后續監管工作方案。
一、取消行政審批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設立許可。
取消依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和《關于取消部分醫療機構<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核發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902號)、《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20〕13號)。
二、監管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健康促進法》第九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衛生健康監督機構,依法開展本行政區域醫療衛生等行政執法工作。
三、監管措施
1.加強監督管理,根據相關管理規定,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
2.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3.根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要求,各有關股室抓好工作落實,及時按程序完善本部門權責清單。
4.規劃信息股督促本單位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停止擺放該事項的操作規范、辦事指南,更新本單位在政府網站公布的行政審批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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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