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林字〔2025〕20號關于印發《三江侗族自治縣2025年國家儲備林 建設項目(一期)林地流轉林木收儲方案》的通知
- 字體大小:[小
- 中
- 大]
?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三江侗族自治縣國家儲備林建設項目林地流轉林木收儲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三江侗族自治縣2025年國家儲備林建設項目(一期)林地流轉林木收儲方案》并經會議審議通過,現將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
?
三江侗族自治縣林業局
2025年6月16日 ??????
(此件公開發布)
?
三江侗族自治縣林業局辦公室?????????2025年6月16日印發
三江侗族自治縣2025年國家儲備林建設項目(一期)林地流轉林木收儲方案
?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柳州市關于國家儲備林建設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三江侗族自治縣2025年國家儲備林建設項目(一期)林地流轉林木收儲工作,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局關于印發 <廣西國家儲備林項目建設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桂林規〔2025〕3號)、《三江侗族自治縣國家儲備林建設項目(一期)可行性研究報告》及《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三江侗族自治縣2024年國家儲備林建設項目(一期)林地流轉林木收儲方案>的通知》(三政辦發〔2024〕17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三江侗族自治縣2024年國家儲備林建設項目(一期)林地流轉林木收儲方案》(三政辦發〔2024〕17號),完成我縣2025年度收儲任務,合計20300畝,其中古宜鎮1450畝、丹洲鎮2650畝、斗江鎮2650畝、林溪鎮3050畝、八江鎮2450畝、程村鄉1450畝、和平鄉3300畝、高基鄉3300畝,請各鄉鎮結合2024年度任務實際完成情況,將未完成部分納入2025年度收儲任務。當年任務完成時間節點以2025年12月1日為基準日。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群眾參與的原則。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確保各項工作合法合規。
(二)堅持依法公開。確保林地流轉和林木收儲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保障各方利益。
(三)堅持科學施策,有序推進。采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和技術手段,提升林地流轉和林木收儲的效率和質量。
(四)堅持生態為要,持續發展。在林地流轉和林木收儲過程中,優先考慮生態保護,確保林業資源的永續利用。
(五)加強人員培訓,提升認知水平。加強對林農和相關人員的培訓,提升其法律意識和技術水平;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對林地流轉和林木收儲工作的認知度。
三、收儲范圍
項目建設用地為商品林區的林地,不涉及耕地、公益林、天然林及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等敏感區域。
四、收儲樹種
收儲樹種包括杉木、馬尾松、毛竹及無林地(宜林地、采伐跡地等),原則上林地面積要求相對集中連片(100米內)不低100畝(交通便利優先考慮)。
五、流轉年限
流轉年限為30年,流轉期滿后按照后期國家相關林業政策再行約定。
六、工作開展流程
(一)召開宣傳動員培訓會。組織召開鄉鎮、村林地流轉林木收儲動員會、培訓會,解讀國儲林建設林木林地流轉相關知識及辦理流程,明確鄉鎮為開展林木收儲、林地流轉的主體。會議要有記錄,有相片,有簽到冊等進行工作佐證。
(二)開展意向林地摸底調查。
1、各鄉鎮統籌安排專人負責國儲林項目實施,按照縣政府下達任務要求做好宣傳發動,以鄉政府牽頭村委開展實際宣傳工作到戶,并召開政策宣傳培訓會。
2、對符合國儲林項目的山頭地塊開展摸底調查,動員村民達成流轉收儲意愿,核實有意向林地是否符合收儲條件(項目建設用地為商品林區的林地,不涉及耕地、公益林、天然林及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等敏感區域)。
3、完成本鄉鎮范圍內有意向流轉且符合收儲條件的地塊意向協議的簽訂工作。鄉鎮填報林地收儲進度表,每月15日前將附件1報送至縣國林辦,聯系電話:0772-8625998,郵箱:sjxzlly@163.com。
(三)簽訂林地流轉林木收儲意向協議
1、個體所有林地需本人簽訂《三江縣國儲林林地流轉林木收儲意向協議》(附件5),并提供林權證、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
2、集體所有林地召開村民同意表決會。屬于集體所有的林地需召開村民大會或小組會,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參見會議并同意,形成村民大會表決(附件2、3),并簽訂《三江縣國儲林林地流轉林木收儲意向協議》(詳見附件6),以上材料作為同意流轉收儲的依據。會議要有記錄,有照片,有簽到冊等資料進行工作佐證。
(四)辦理林權證轉不動產證手續。
1、在簽訂意向協議時,同步收集權利人林權證、戶口本、林權證持有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填寫不動產登記申請書,用于辦理林權證轉不動產證手續。
2、委托第三方公司開展權籍調查工作,出具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到村委公示不動產權籍材料成果15個工作日,并出具公示回執單。
3、提供不動產權籍材料至不動產登記中心錄系統及打印不動產證;
4、領證。
(五)林權權屬調查和林木價值評估。
1、縣文旅投公司、縣國儲林專班收儲組,將各鄉鎮每周上報材料整理后再進行核實,核實無問題的安排有資質的第三方對簽訂意向協議的地塊開展林地調查;在開展林權權屬調查、林木蓄積調查、林地權屬調查、林地位置和面積調查時需經村集體認可,參與調查的所有人員簽字證明。
2、縣文旅投公司、縣國儲林專班收儲組、鄉鎮林管站對林調結果進行初步核驗;對林調結果核驗無異議的開展下一步評估工作。
3、由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林木價值評估工作;
5、由縣文旅投公司、收儲組對林調、評估結果進行會審并上報專班會議,確認林地流轉和林木收儲費用。
(六)調查公示。
根據評估公司出具的小班評估報告,由各鄉鎮將該小班林地坐落、林地面積、林木材積、流轉收儲金額等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林地,與權利人簽訂收儲合同書。
(七)流轉合同簽訂及費用支付。
????公示結束后,項目公司與與權利人簽訂收儲合同書。由項目公司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提交請款材料至銀行,一次性支付收儲費用到權利人賬戶,并辦理不動產證至三江縣文旅投公司。
七、鄉鎮工作經費及激勵機制
林地流轉林木收儲工作費用按實際支出,鄉鎮(含村)按每畝10元包干使用,包含宣傳發動、糾紛調處、日常工作經費等,按年度計劃任務預拔50%,年終驗收后,按實際完成的任務量結清尾款。提前完成收儲任務的,按每畝5元發放激勵性工作經費;超額完成任務的,按超額完成部分在原基礎上每畝再加5元發放激勵性工作經費,以上費用由縣文旅投公司直接撥款到各鄉鎮人民政府代管資金戶。
八、人員分工
為加強2025年度林地流轉林木收儲工作力度,完成自治縣下達的年度任務,在原責任不變前提下,專班決定實行收儲組內部再分工,按任務量分區分片管理,下到責任區域指導收儲工作,在工作開展過程中既分工又合作,按工作實際情況靈活調配人力資源。現就收儲組內部成員分區分片情況安排如下:
潘道鋒、覃樂同志負責統籌、協調安排收儲組內部工作事項。范慧娟同志負責數據收集分析處理和權證辦理等事宜。
一小組負責人:溫智林
組 ?員:李仟苗、米 ?鵬
責任范圍:斗江鎮、林溪鎮、八江鎮、程村鄉
二小組負責人:廖 ?青
組 ?員:楊通榮、龍善迪
責任范圍:古宜鎮、丹洲鎮、和平鄉、高基鄉
各小組負責推進各鄉鎮林木、林地的收儲工作,確認林木、林地權屬收儲流轉變更并登記發證,配合征占林地報批工作;負責收儲項目的驗收、結算等工作。
?
附件:1.林地收儲進度表
2.村/組三江縣國家儲備林建設項目(一期)村民代表大會決議
3.授權委托書
4.林地流轉林木收儲流程
5.三江縣國儲林林地流轉林木收儲意向協議(個體)
6.三江縣國儲林林地流轉林木收儲意向協議(集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