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450225007819318G/2023-28370
- 效力狀態:
- 發文單位:
- 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20日
- 標 題:
- 三政辦發〔2023〕29號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縣教育局等部門三江侗族自治縣“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文字號:
- 三政辦發〔2023〕29號
- 發布日期:
-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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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辦發〔2023〕29號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縣教育局等部門三江侗族自治縣“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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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縣教育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殘聯《三江侗族自治縣“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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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三江侗族自治縣“十四五”特殊教育
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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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局?縣發展和改革局 縣民政局?縣財政局?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健康局 縣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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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辦好特殊教育的要求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自治區教育廳等部門廣西“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22〕68號)和《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柳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辦〔2023〕18號)精神,推進我縣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到2025年,高質量的特殊教育體系初步建立。各階段殘疾兒童教育普及程度顯著提高,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7%,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入學機會明顯增加。
教育質量全面提升,課程教材體系進一步完善,教育模式更加多樣,課程教學改革不斷深化,特殊教育質量評價制度基本建立。融合教育全面推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和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進一步深度融合。
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水平。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結構更加合理,專業水平進一步提升,待遇保障進一步提高。
二、主要措施
(一)拓展學段服務,加快健全特殊教育體系。
1.鞏固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水平。適時開展殘疾兒童信息定期核查工作,適宜安置殘疾兒童入學。發揮縣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專家委員會作用,對殘疾兒童身體狀況、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適應學校生活力進行全面規范評估,提出入學建議。采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送教上門等方式,落實“一人一案”“全覆蓋、零拒絕”要求。嚴格落實控輟保學責任,適宜安置每一名殘疾兒童,確保具備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不失學輟學。〔牽頭單位:縣教育局;配合單位:縣殘聯、縣民政局、縣衛生健康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2.擴大隨班就讀規模。建立健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工作長效機制,完善隨班就讀資源支持體系,壓實普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接收殘疾兒童隨班就讀的主體責任,積極接收具備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確保適齡殘疾兒童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優先入學。到2025年,全縣隨班就讀學生人數達到義務教育階段適齡殘疾學生總數的60%以上。〔牽頭單位:縣教育局;配合單位: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3.強化特殊教育學校骨干作用。進一步擴大縣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規模,全力接納基本符合特殊教育學校入學條件的中重度智力殘疾、孤獨癥和多重殘疾學生就讀。將特殊教育學校打造成既能滿足區域內中重度殘疾學生教育需求,又兼具區域特殊教育指導中心、資源中心、研究中心的特殊教育服務實體。〔牽頭單位:?縣教育局;配合單位: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4.規范送教上門服務。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送教工作有關要求,對確需專人看護、不能到校就讀的重度殘疾學生,采取送教方式實施義務教育。科學認定送教對象,規范送教形式和內容,加強送教服務過程管理,完善送教檔案,提高送教服務工作質量,能夠入校就讀的義務教育殘疾兒童不納入送教上門范圍。送教上門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適齡殘疾學生總數的15%。〔牽頭單位:縣教育局;配合單位:縣殘聯、縣衛生健康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5.推動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積極發展學前特殊教育。鼓勵普通幼兒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就近入園隨班就讀,推動縣特殊教育學校和兒童康復機構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兒園,為殘疾兒童提供適宜的保育、教育、康復、干預服務。到2025年,實現全縣至少有1所幼兒園開展融合教育試點。完善殘疾學生參加高考便利措施,推動支持縣內普通高中積極接收殘疾學生隨班就讀,并提供學習、生活便利。〔牽頭單位:縣教育局;配合單位:縣殘聯、縣衛生健康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推進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質量。
1.加強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進一步壓實普通學校融合教育主體責任,推進普特融合共同體,探索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質量評價體系,合理調適課程和教學內容,不斷改進教育教學模式,提高隨班就讀的適宜性和有效性,促進隨班就讀兒童在融合、融洽環境中學習、生活。鼓勵支持縣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建立融合結對幫扶機制,努力創設更多更廣泛的融合教育場景,促進特教學校殘疾兒童與普通學生在雙向交流融合的氛圍中積極發展、陽光成長。開展融合教育示范校創建和優秀教育教學案例遴選、特殊教育教師技能比賽。大力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牽頭單位:縣教育局;配合單位: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2.推動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特殊教育學校開設職業教育、勞動教育課程,培養殘疾學生社會適應能力和生活技能。支持各種職業教育培訓機構加強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加強就業指導,做好殘疾學生教育與就業銜接工作。〔牽頭單位:縣教育局;配合單位:縣殘聯、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3.促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融合。教育、衛生健康、民政、殘聯等部門協同配合,推進、指導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康復機構與學校合作,提高殘疾學生評估鑒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實施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優先為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科學提供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牽頭單位:縣教育局;配合單位:縣殘聯、縣民政局、縣衛生健康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4.推動教育教學改革與特殊教育融合。積極開展特殊教育教學改革研究,提高教學質量和水平。加強孤獨癥、多重殘疾學生教育模式的研究與實踐,探索建立入學評估、幼小銜接和影子教師陪讀制度,提高融合質量。將陪同康復服務納入殘疾學生康復定點服務體系,享受康復定點補助,為孤獨癥和多重障礙學生更好融入普通學校學習生活、減輕家長負擔提供支持。〔牽頭單位:縣教育局;配合單位:縣殘聯、縣民政局、縣衛生健康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提升支撐能力,不斷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
1.推進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對標《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建標156—2011)》,推進縣特殊教育學校綜合樓及活動場地改擴建項目,推動特殊教育學校按照國家標準及時配備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等儀器設備,按照自治區統一要求開展特殊教育學校達標建設專項督導評估,努力爭創自治區特殊教育示范校。將縣特殊教育學校建成區域特殊教育實驗基地、指導中心、培訓中心、教學研究中心、巡回指導中心。〔牽頭單位:縣教育局;配合單位:縣殘聯、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衛生健康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2.加強融合教育資源保障。依托縣特殊教育學校,建立縣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鼓勵鄉(鎮)小學或初中因地制宜建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在區域內提供專業化的特殊教育指導和服務。根據殘疾兒童入學分布情況,合理規劃,統籌布局,在縣域內選擇若干普通學校建設標準化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對接收5名(含)以上殘疾學生隨班就讀的中小學、幼兒園,應創造條件設立專門的資源教室,并按照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指南,根據學生殘疾類別配備必要的教育教學、康復訓練設施設備和專兼職資源教師及專業人員,為殘疾學生提供個別化教育和康復訓練等專業服務。〔牽頭單位:縣教育局;配合單位:縣殘聯、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健康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3.鞏固完善特殊教育經費投入。全面落實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到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結合縣財力和學前、高中階段生均撥款政策,繼續向特殊教育傾斜;隨班就讀和送教上門學生參照相應學段標準執行。在校生不足100人的農村地區特殊教育學校,按100人標準撥付公用經費。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在幼兒園就讀的,享受免保教費政策;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實行免除學雜費、教科書費、住宿費及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政策并逐步提高補助標準;在普通高中就讀的,享受免除學雜費和國家助學金政策;在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享受免除學費和國家助學金政策;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就讀的,優先享受國家助學金、困難補助和國家助學貸款等政策待遇。發揮殘聯等行業部門對殘疾人教育的輔助作用,足額發放殘疾人教育專項資助經費,應補盡補。〔牽頭單位:縣財政局;配合單位:縣殘聯、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4.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進一步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體系,增加康復服務供給,增強殘疾預防能力,自愿申請并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全部進入機構康復,做到應救盡救,將兒童脊柱側彎和兒童下肢結構異常康復救助納入殘疾兒童救助項目,改善殘疾兒童功能狀況,減輕殘疾的發生、發展。〔牽頭單位:縣殘聯;配合單位: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衛生健康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5.多渠道籌措特殊教育經費。用好中央財政特殊教育補助等資金,持續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并向重度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提供送教上門服務等。積極爭取設立縣級特殊教育財政專項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改造校園無障礙設施等基礎能力建設,以及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優化完善殘疾學生特殊學習用品、輔助器具、干預訓練及送教上門教師交通費補助等政策。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開展特殊教育捐贈、資助活動。〔牽頭單位:縣財政局;配合單位:縣殘聯、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6.配齊配足特殊教育師資。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特殊教育學校編制標準暫行辦法》,加大力度為公辦特殊教育學校足額配備專業教師。加強各類康復專業人員及其他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配備。加強招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含幼兒園)師資配備,在核定的學校編制總數內統籌解決資源教師配備問題。配備縣級教研機構特殊教育教研員。〔牽頭單位:縣教育局;配合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7.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師資培養培訓機制。將特殊教育納入縣名校長、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等教師培養工程(項目)。建立健全分層分類特殊教育師資培訓工作機制。縣教師培訓部門將特殊教育納入教師培訓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按照《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標準(試行)》,開展特殊教育學校、隨班就讀、送教上門普通學校骨干教師分類培訓。組織開展特殊教育教學技能(優質課)展示評比和巡回指導活動,切實提升特教學校教師和普通學校融合教育師資專業技能。〔牽頭單位:縣教育局;配合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8.提高特殊教育教師地位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要求落實特殊教育教師津貼標準,保障特殊教育教師待遇。普通學校(幼兒園)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對直接承擔殘疾學生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應當給予適當傾斜,具體比例由學校(幼兒園)結合實際確定。從2023年起,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可在原核定的績效工資
總量基礎上,適當增核績效工資總量,具體比例及辦法按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管理權限自主確定。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允許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特殊教育教師申報職稱評審,促進特殊教育教師一專多能發展。對做出突出成績的特殊教育教師,可以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擇優推薦參與各類評選表彰。將參與送教上門、隨班就讀指導教師、進入融合學校(幼兒園)實施教學的工作量等同于自治區中小學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的支教要求。〔牽頭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特殊教育提升發展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人民立場,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將特殊教育提升發展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本著特教特辦、重點扶持原則,統籌安排資金,有效配置資源,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健全工作機制。
建立完善多方協調聯動的特殊教育推進機制,明確工作職責,落實目標任務,確保“十四五”工作目標如期完成。縣教育局負責統籌制定并協調推進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實施。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把特殊教育納入年度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縣財政局負責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完善和落實特殊教育教師工資待遇、職稱評審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縣民政局負責做好兒童福利機構孤殘兒童的撫育和教育支持工作。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殘疾兒童青少年健康篩查及相關康復支持工作。縣殘聯負責殘疾兒童青少年康復、就業保障、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項目的支持工作。
(三)加強督導檢查。
要將特殊教育納入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范圍,切實加強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情況日常和動態的指導與督查。教育部門適時組織開展提升計劃實施情況專項督導檢查,并建立激勵與問責機制,確保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有效實施。
(四)大力宣傳引導。
建設特殊教育信息宣傳平臺,大力宣傳特殊教育發展行動提升計劃的重要意義、改革發展成就和優秀殘疾人典型事跡,普及特殊教育知識和方法,營造全社會支持特殊教育、關愛殘疾兒童少年、尊重特殊教育教師和殘疾人教育工作者的良好氛圍。